查古籍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设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等事。洪武十四年定为五品等衙门,更设太医院令、丞、吏目及御医,始根据文职授散官。
二十二年复改院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其属置惠民药局,又于本衙门置生药库,各设大使副使。
(公元 1742 年)清.吴谦(六吉)等编。九十卷。包括《订正伤寒论注》、《订正金匮要略注》、《删补名医方论》及“四诊”、“运气”、“伤寒”、“杂病”、“妇科”、“幼科”、 “痘疹”、“种痘“、“外科”、“刺灸”、“眼科”、“正骨”等心法要诀。各分子目,有图说方论,此较简明易学。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设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等事。洪武十四年定为五品等衙门,更设太医院令、丞、吏目及御医,始根据文职授散官。
二十二年复改院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其属置惠民药局,又于本衙门置生药库,各设大使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