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妊娠有病当攻下,衰其大半而止之,经云有故而无殒,与病适当又何疑。
【注】凡孕妇素有 瘕旧疾,或有新病应攻下者,但攻其大半,余俟其自消,不可尽攻。经云∶有故无殒。言药虽峻,有病则病受之,不能伤胎也。攻其大半,与病相当,又何疑于有妊必不可攻之说耶?
(公元 1241 年)宋.施发(政卿)着。三卷。先总论脉法,次辨明 24 种脉的形象和主病,最后叙述伤寒杂病 等 21 类病证的生死脉法,及妇人病脉、胎脉和小儿病的脉法等。
妊娠有病当攻下,衰其大半而止之,经云有故而无殒,与病适当又何疑。
【注】凡孕妇素有 瘕旧疾,或有新病应攻下者,但攻其大半,余俟其自消,不可尽攻。经云∶有故无殒。言药虽峻,有病则病受之,不能伤胎也。攻其大半,与病相当,又何疑于有妊必不可攻之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