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夫顺祥者,福之基;妖孽者,祸之萌。凡出痘之家,最宜内外肃静,吉之兆也。若有鸦鼠喧关,虚乡火光,蝙蝠入室葱志扑,人感犬哭无时,蛇呈非候,夜生怪梦,病见死人者,是皆不祥之兆,然外兆虽征而内修克谨,亦可转祸为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