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毒微天时和者吉,毒甚天时不和凶,毒微不和顺中险,毒甚时和逆或更。
【注】毒微吉矣,然必逢大时之和,始为顺而吉也。毒甚凶矣,然必遇大时不和,则始为逆而凶也。毒微者顺也,若值天时不和,恐顺中化险也。毒甚者逆也,若值天时之和,或逆中转险也。此以胎毒之轻重,天时之和不和,定痘之顺逆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