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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属与药用部分】本品为蓼科植物辣蓼的全草。
【性味】辛,温。
【功效】温中化湿。
【临床应用】用于痢疾,泄泻,小儿疳积等症。
本品具辛辣之味,有温中化湿的作用。配合马齿苋、地锦草、青木香等药,可以治疗痢疾、泄泻、腹痛;配合麦芽等药,可以治疗小儿疳积。
此外,本品又有化湿解毒作用,还可用以熏洗湿疹、顽癣等症。蛇犬咬伤,亦可用鲜草洗净,捣烂外敷。
【处方用名】辣蓼、辣蓼草(洗净,晒干,切碎用)。
【一般用量与用法】五钱至一两,煎服。外用适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科属与药用部分】本品为蓼科植物辣蓼的全草。
【性味】辛,温。
【功效】温中化湿。
【临床应用】用于痢疾,泄泻,小儿疳积等症。
本品具辛辣之味,有温中化湿的作用。配合马齿苋、地锦草、青木香等药,可以治疗痢疾、泄泻、腹痛;配合麦芽等药,可以治疗小儿疳积。
此外,本品又有化湿解毒作用,还可用以熏洗湿疹、顽癣等症。蛇犬咬伤,亦可用鲜草洗净,捣烂外敷。
【处方用名】辣蓼、辣蓼草(洗净,晒干,切碎用)。
【一般用量与用法】五钱至一两,煎服。外用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