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间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瓦斯攻脏,故令人吐利,困闷不安。
(公元 1347 年)元.朱震亨(彦修、丹溪)着。一卷。主张人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阐明补阴疗法。
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间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瓦斯攻脏,故令人吐利,困闷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