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漏芦注陶云∶漏芦一名鹿骊。生山南人用苗,北人用根。功在本经,木梨芦有毒。
非漏芦,树生如茱萸,树高三尺,有毒。杀虫,山人以疮疥用之。
《女科经论》(公元 1689 年)清.萧埙(赓六)着。八卷。分为月经、胎前、产后、崩淋、带下、杂病等门,辨别虚实寒热,详论治法。
漏芦注陶云∶漏芦一名鹿骊。生山南人用苗,北人用根。功在本经,木梨芦有毒。
非漏芦,树生如茱萸,树高三尺,有毒。杀虫,山人以疮疥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