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本病是一种罕见的发展迅速而凶险的疾病,常是败血性休克、过敏反应(哮喘等)的一种严重并发症。可能是一种由于免疫复合物沉积和补体激活所致的超急型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病变的特点为脑肿胀伴白质点状出血(图16-31),与脑脂肪栓塞颇相似。镜下变化特点为小血管(小动脉、小静脉)局灶性坏死伴周围球形出血;血管周围脱髓鞘伴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巨噬细胞浸润;脑水肿和软脑膜炎。与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之区别在于本病的坏死较广泛,急性炎性细胞浸润以及血管周围出血较明显。病变在大脑半球和脑干较多见,呈灶性分布。
图16-31 急性坏死性出血性白质脑炎
大脑明显肿胀,白质中有许多点状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