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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名。又称吞酸、醋咽。《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一:“食后噫酸吞酸,皆宿食证,俗谓之咽酸是也。”详见吞酸、吐酸条。
《脾胃论》(公元 1249 年)金.李杲(东垣、明之)着。三卷。依据临床实践,结合医学理论,认为脾胃在人体生理活动中最为 重要,提出“内伤脾胃,百病由生”的主张。
证名。又称吞酸、醋咽。《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一:“食后噫酸吞酸,皆宿食证,俗谓之咽酸是也。”详见吞酸、吐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