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见朱丹溪《格致余论》卷一。阳,指相火,即有余之阳。多为精血亏损,阴不济阳所致。饮食不节,嗜酒纵欲,均可导致阴精亏损,相火妄动,故阳常有余。
(公元 1231 年)金.李杲(东垣、明之)着。二卷。辨外惑、内伤的区别。凡精神刺激、饮食不调等引起的疾病为内 伤病,其治疗着重于调理脾胃、说明与六淫外感病的证治有别。
见朱丹溪《格致余论》卷一。阳,指相火,即有余之阳。多为精血亏损,阴不济阳所致。饮食不节,嗜酒纵欲,均可导致阴精亏损,相火妄动,故阳常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