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曰〕凡使勿用杂胆。其象胆干了,上有青竹文斑光腻,其味微带甘。入药勿便和众药,须先捣成粉,乃和众药。(按∶本条《大观》、《政和》无。)
《本草从新》(公元 1757 年)清.吴仪洛(遵程)着。 十八卷。以《本草备要》为依据,一部分照旧,一部分增改,较为完善 。
〔曰〕凡使勿用杂胆。其象胆干了,上有青竹文斑光腻,其味微带甘。入药勿便和众药,须先捣成粉,乃和众药。(按∶本条《大观》、《政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