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曰〕凡使,用铜刀于槐砧上锉,日干,勿犯铅铁器。勿用赤柳草根,真相似,只是味酸涩。误服令人患内障眼,速服甘草水解之,即毒瓦斯散。
(公元 1615 年)明.龚廷贤(子才、云林)着。十卷,分为十集。首集为诊治诸论,次为诸病的辨证施治。
〔曰〕凡使,用铜刀于槐砧上锉,日干,勿犯铅铁器。勿用赤柳草根,真相似,只是味酸涩。误服令人患内障眼,速服甘草水解之,即毒瓦斯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