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橘之未黄而青色者。橙皮最浓。柑皮犹浓于橘。此青橘头上破裂。状如莲瓣。
今人多以小柑小柚小橙伪为之。不可不辨。
极苦而辛。气温。气味俱浓。沉而降。阴也。入三焦肝胆气分。炒黑则入血分。疏肝胆。
泻用以疏通。)最结。)去下焦诸湿。
气则损真气。(东垣)陈皮补而后用之。(陈皮浮而升。
人参鳖甲。能消木香。消癖气块五两。炙甘草六两。
令焦。去甘草茴香。
拘老人小儿。皆可常人久积忧郁。乳房水一盏半。煎一盏〔论〕夫枳子与橘红皆苦。而寒温不同。在江南有橘有枳。江北则有枳无橘。江南之枳。
又寒者也。以火为用则气宣。此火即元气。经所谓少火也。气食少火。不可想见真气宣扬之义欤。
抑不贤又命门始。
遍致。
何。曰阳而下不下。
者。不于虚。
化源在施。肝〔修治〕汤浸。去瓤。切片。醋拌。瓦上炒过用。消积定痛。醋炒。
橘核
橘实小。其味微酸。柑大于橘。其味甘。用核者审之。气味苦平。入足厥阴经。治肾腰痛。膀胱气痛。小肠疝气及阴核肿痛。(炒研五钱。酒煮服。或酒糊丸服。)腰痛。橘核仲各二两。炒研末。每服二钱。盐酒下。
〔论〕橘必成熟之实乃有核。青橘禀金令之初气。取其极小者入药。不得有核。然则核之性肝病〔修治〕以新瓦焙者。去壳取仁。研用。
橘叶
与柑叶同形。但橘树有刺。柑树无。
气味苦平。入足厥阴经。主导胸膈逆气。行肝气。消肿散毒。乳痈胁痛。用之行经。(丹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橘之未黄而青色者。橙皮最浓。柑皮犹浓于橘。此青橘头上破裂。状如莲瓣。
今人多以小柑小柚小橙伪为之。不可不辨。
极苦而辛。气温。气味俱浓。沉而降。阴也。入三焦肝胆气分。炒黑则入血分。疏肝胆。
泻用以疏通。)最结。)去下焦诸湿。
气则损真气。(东垣)陈皮补而后用之。(陈皮浮而升。
人参鳖甲。能消木香。消癖气块五两。炙甘草六两。
令焦。去甘草茴香。
拘老人小儿。皆可常人久积忧郁。乳房水一盏半。煎一盏〔论〕夫枳子与橘红皆苦。而寒温不同。在江南有橘有枳。江北则有枳无橘。江南之枳。
又寒者也。以火为用则气宣。此火即元气。经所谓少火也。气食少火。不可想见真气宣扬之义欤。
抑不贤又命门始。
遍致。
何。曰阳而下不下。
者。不于虚。
化源在施。肝〔修治〕汤浸。去瓤。切片。醋拌。瓦上炒过用。消积定痛。醋炒。
橘核
橘实小。其味微酸。柑大于橘。其味甘。用核者审之。气味苦平。入足厥阴经。治肾腰痛。膀胱气痛。小肠疝气及阴核肿痛。(炒研五钱。酒煮服。或酒糊丸服。)腰痛。橘核仲各二两。炒研末。每服二钱。盐酒下。
〔论〕橘必成熟之实乃有核。青橘禀金令之初气。取其极小者入药。不得有核。然则核之性肝病〔修治〕以新瓦焙者。去壳取仁。研用。
橘叶
与柑叶同形。但橘树有刺。柑树无。
气味苦平。入足厥阴经。主导胸膈逆气。行肝气。消肿散毒。乳痈胁痛。用之行经。(丹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