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河豚,经言“无毒”。此鱼实有大毒,味虽珍,然修治不如法,食之杀人,不可不谨也。浓生者不食亦好。苏子美云∶“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此时诗家鄙讽之言,未足全信也,然此物多怒,触之则怒气满腹,翻浮水上,渔人就以物撩之,遂为人获。橄榄并芦根汁,解其毒。
《济阴纲目》(公元 1620 年)明.武之望(叔卿)着。十四卷。对明.王肯堂《证治准绳》中的女科,加以评释圈点而成书。
河豚,经言“无毒”。此鱼实有大毒,味虽珍,然修治不如法,食之杀人,不可不谨也。浓生者不食亦好。苏子美云∶“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此时诗家鄙讽之言,未足全信也,然此物多怒,触之则怒气满腹,翻浮水上,渔人就以物撩之,遂为人获。橄榄并芦根汁,解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