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查古籍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病名。卒然昏倒,神识昏愦之证。即中风。以其因内伤积损所致,而非外感风邪,故名非风。《景岳全书·杂证谟》:“非风一证,即时人所谓中风证也。”此证多见卒倒。卒倒多由昏愦,本皆内伤积损颓败而然,原非外感风寒所致。而古今相传,咸以中风名之,其误甚矣。故余欲易去中风二字……竟以非风名之,庶乎使人易晓,而知其本非风证矣。”参见类中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