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孕妇痧易伤胎,产后痧防恶阻,救疗俱为尤急。若暗痧陡发,则胎前痧脉溷于有孕,产后痧脉杂于恶阻,又无心腹痛据,须究症候、察声色,看有痧筋,急宜刺破,肌肤痧壅,割兼施,攻坏脏腑,莫能挽矣。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孕妇痧易伤胎,产后痧防恶阻,救疗俱为尤急。若暗痧陡发,则胎前痧脉溷于有孕,产后痧脉杂于恶阻,又无心腹痛据,须究症候、察声色,看有痧筋,急宜刺破,肌肤痧壅,割兼施,攻坏脏腑,莫能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