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新棉花核(即棉花子)炒黄为末。每服三钱,陈酒送下,连进三服,可以除根。
又方∶用海参内肠焙燥研末,黄酒冲服。
(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新棉花核(即棉花子)炒黄为末。每服三钱,陈酒送下,连进三服,可以除根。
又方∶用海参内肠焙燥研末,黄酒冲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