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医贯》(公元 1687 年)明.赵献可(养葵)着。六卷。发明《薛立斋医案》之说,以命门真火、真水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论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桩怍《医贯贬》予以批评。
《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论是总论病证,法是治疗法则,律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
《原机启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维德着。二卷,又附录一卷。论眼病根源,制方要义,并附方义。附论眼病若干种,也较详明。
指传染源向周围排出病原体所能波及的范围、每个传染源可单独构成一个疫源地,但一个疫源地内可同时存在一个以上的传染源。一般把范围较小的疫源地或单个传染源所构成的疫源地称疫点。范围较大的疫源地或若干疫源地连成一片称疫区。
1.疫源地范围
取决于三个因素,即传染源活动范围、传播途径的特点和周围人群的免疫状态。例如疟疾的疫源地范围,一般以传染源为核心、以按蚊飞行距离为半径的范围。麻疹的疫源地则为传染源周围较小的范围。不同传染病的疫源地大小不一,同一种传染病有不同条件下,其疫源地范围也不相同。
2.疫源地消灭的条件
(1)传染源已被迁走(住院、治愈或死亡)。
(2)通过各种措施消灭传染源排至外环境中的病原体。
(3)所有易感的接触已度过该病的最长潜伏期而未发病或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