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参考使用。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严华国 吴 迪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65930672(传真)
二○○九年八月五日
(约着成于东汉时代以前)。
三卷。原言已佚,散见《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中,今有清.孙星衍等辑本若干种。 本书收药物 365 种,分为上、中、下三品,是后汉以前药物学的总结。
学术价值:
文献价值:我国现存最早之药学著作。
理论价值:初步奠定了药学理论之基础。
实用价值:记载之药物,大多朴实有验,历用不衰。
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配合临床,科研教学需要,特订中药加工炮制室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药政法,一切操作规程,按山东中药炮制规定执行。
(二)凡进炮制室待加工的药材,必须查明药物来源,药材的真伪、优劣、质量等以保证药材加工前的质量。
(三)药材加工除去药材内的杂草和泥土,需做制剂的药材快水冲洗,凉(烘)干备用。
(四)需炒制的药材,根据药物性质、掌握加热的温度、按规范进行操作。
(五)炒炭药材必须保证质量不可炭化,操作过程中应用清水喷灭火星,防止复燃,至24小时后凉透验收入库。
(六)需加辅料炮制的药材,必须保证辅料的纯净度,按照规定的重量和浓度执行。
(七)需切制的根茎类药材用水冲淋、润湿,按标准厚度切制、凉干。
(八)根据门诊需要,做到加工有计划、认真填写出入库单据和工作量报表。
(九)炮制室内加工间和工作间分开,加工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房间,并备有通风、降湿除尘、防火设施,对于加工设备做到定期检修。
(十)需加工药材,内服和外用器皿一定要分开,用后冲洗干净。
(十一)工作人员每年做一次体检,炮制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对于加工好的药材必须经二人复核、签字登记方可用于临床。
(十二)以上制度,请给予监督指导,非工作事宜请勿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