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小儿变蒸,古无是说,至晋王叔和始言之。继自隋唐巢氏以来,日相传演,其说益繁。然以余观之,则似有未必然者。何也?盖儿胎月足离怀,气质虽未成实,而脏腑已皆完备。既生之后,凡长养之机,则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间,百骸齐到,自当时异而日不同,岂复有此先彼后,一变生肾,二变生膀胱,及每变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小儿生病与不病,所见所治,盖亦不少。凡属违和,不因外感,必以内伤,初未闻有无因而病者。
又见保护得宜,自生至长,毫无疾病,虽有暗变之说,亦不能信。余恐临证者,有执迷之误,故道其愚昧若此。(张景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小儿变蒸,古无是说,至晋王叔和始言之。继自隋唐巢氏以来,日相传演,其说益繁。然以余观之,则似有未必然者。何也?盖儿胎月足离怀,气质虽未成实,而脏腑已皆完备。既生之后,凡长养之机,则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间,百骸齐到,自当时异而日不同,岂复有此先彼后,一变生肾,二变生膀胱,及每变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小儿生病与不病,所见所治,盖亦不少。凡属违和,不因外感,必以内伤,初未闻有无因而病者。
又见保护得宜,自生至长,毫无疾病,虽有暗变之说,亦不能信。余恐临证者,有执迷之误,故道其愚昧若此。(张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