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古籍
  • 《医宗金鉴》 肉桂煎汁饮之

    作者: 吴谦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莼多食动痔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鲊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更多中医书籍
  • 《医学正传》(公元 1515 年)明.虞抟(天民)着。八卷。分门论证,以朱震亨的学说为主,参以张仲景、孙思邈、李杲之说,并结合抒发己见。

    作者:
    虞传
  • (公元 1764 年)清.徐大桩(灵胎、洄溪)着。二卷。分为“经络脏腑”“脉”“病”“方药”“治法”“书论”“古今”七门,论医学的源流利弊,议论通达。但有时也不免矫枉过正。

    作者:
  • 作者:
    高秉钧
  • (公元 1565 年)明.楼英(全善)着。四十卷。包括总论,脏腑疾病、伤寒、妇人、小儿、运气等,记载病证治法,方药,对于金元医家的学说收载较多。

    作者:
    楼英
  • 作者:
  • 作者:
    张锡纯
  • 作者:
    未知
  • 作者:
    尤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