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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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1624 年)明.张介宾(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黄帝内经素问》、《灵枢经》分类编次为 12 类,390 条,条理分明。附图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独到之见。
《类证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着。采辑清代中叶以前的医家著作,对于温病、报病、妇科、外科各证,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证侯和不同治法。
问曰∶身痛何以是太阳证?答曰∶人身之中,气为卫,血为荣,风则伤卫,寒则伤荣。风寒客之,则荣卫不通,故身痛。经云寒甚则痛,热甚则肉消咽破。凡《内经》举痛诸证皆以寒名,未有以热而曰痛者也。故见身痛,即宜用辛甘发散,令气血流通而痛愈耳。又问曰∶身痛既为表证,诸书言里证亦有身痛,何也?答曰∶里证身痛,属直中而不属传经也寒邪直侵脏腑,阳气衰微,气血凝滞,致有身痛,宜急温之。若传经里证,则属热,热主血行,则无身痛。总之外有头痛发热,而身痛如绳束者,太阳表证也;无头痛发热而身痛如受杖者,直中寒证也。一发散,一温中,若误投之,终难取效,可不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