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春属木,主发生。宜戒杀,茂于恩惠,以顺生气。春,肝气旺,肝属木,其味酸,木能胜土。土,属脾,主甘,当春之时,其饮食之味,宜减酸、益甘,以养脾气。肝气盛者,调嘘气以利之。顺之,则安;逆之,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
春时,阳气初升,万物萌发。正、二月间,乍寒乍热。高年之人,多有宿疾,春气所攻,则精神昏倦,宿患发动。又复经冬已来,拥炉熏衾,啖炙饮热,至春成积,多所发泄,致体热头昏,膈壅涎嗽,四肢劳倦,腰脚不任,皆冬所发之疾也,常宜体候。
若稍利,恐伤脏腑。别主和气,凉膈化痰之药消解。或只选食治方中性稍凉、利饮食,调停与进,自然通畅。
若别无疾状,不须服药。常择和暖日,引侍尊亲,于园亭楼阁虚敞之处,使放意登眺,用摅滞怀,以畅生气;时寻花木游赏,以快其意。不令孤坐、独眠,自生郁闷。春时,若亲朋请召,老人意欲从欢,任自遨游,常令嫡亲侍从,惟酒不可过饮;春时,人家多造冷馔、米食等,不令下与;如水团兼粽粘冷肥僻之物,多伤脾胃,难得消化,大不益老人,切宜看承。春时,天气燠暖,不可顿减绵衣。缘老人气弱、骨疏,怯风冷,易伤肌体。但多穿夹衣,过暖之时,一重渐减一重,即不致暴伤也!
今具春时汤药如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春属木,主发生。宜戒杀,茂于恩惠,以顺生气。春,肝气旺,肝属木,其味酸,木能胜土。土,属脾,主甘,当春之时,其饮食之味,宜减酸、益甘,以养脾气。肝气盛者,调嘘气以利之。顺之,则安;逆之,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
春时,阳气初升,万物萌发。正、二月间,乍寒乍热。高年之人,多有宿疾,春气所攻,则精神昏倦,宿患发动。又复经冬已来,拥炉熏衾,啖炙饮热,至春成积,多所发泄,致体热头昏,膈壅涎嗽,四肢劳倦,腰脚不任,皆冬所发之疾也,常宜体候。
若稍利,恐伤脏腑。别主和气,凉膈化痰之药消解。或只选食治方中性稍凉、利饮食,调停与进,自然通畅。
若别无疾状,不须服药。常择和暖日,引侍尊亲,于园亭楼阁虚敞之处,使放意登眺,用摅滞怀,以畅生气;时寻花木游赏,以快其意。不令孤坐、独眠,自生郁闷。春时,若亲朋请召,老人意欲从欢,任自遨游,常令嫡亲侍从,惟酒不可过饮;春时,人家多造冷馔、米食等,不令下与;如水团兼粽粘冷肥僻之物,多伤脾胃,难得消化,大不益老人,切宜看承。春时,天气燠暖,不可顿减绵衣。缘老人气弱、骨疏,怯风冷,易伤肌体。但多穿夹衣,过暖之时,一重渐减一重,即不致暴伤也!
今具春时汤药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