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凡验状,须开具∶死人尸首原在甚处?如何顿放?彼处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检札名件。其尸首有无雕青、灸瘢?旧有何缺折肢体?及伛偻、拳跛、秃头、青紫黑色红痣、肉瘤、蹄踵诸般疾状,皆要一一于验状声载,以备证验诈伪,根寻本原推勘;及有不得姓名人尸首,后有骨肉陈理者,便要验状证辨观之。今之验状,若是简略,具述不全,致妨久远照用。况验尸首,本缘非理、狱囚、军人、无主死人,则委官定验,兼官司信凭检验状推勘,何可疏略?又况验尸失当,致罪非轻。当是任者,切宜究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凡验状,须开具∶死人尸首原在甚处?如何顿放?彼处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检札名件。其尸首有无雕青、灸瘢?旧有何缺折肢体?及伛偻、拳跛、秃头、青紫黑色红痣、肉瘤、蹄踵诸般疾状,皆要一一于验状声载,以备证验诈伪,根寻本原推勘;及有不得姓名人尸首,后有骨肉陈理者,便要验状证辨观之。今之验状,若是简略,具述不全,致妨久远照用。况验尸首,本缘非理、狱囚、军人、无主死人,则委官定验,兼官司信凭检验状推勘,何可疏略?又况验尸失当,致罪非轻。当是任者,切宜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