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百家姓
中医文化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精选古籍
板桥杂记
池北偶谈
五杂俎
神异经
东坡志林
言行龟鉴
长短经(反经)
中华古今注
冷斋夜话
日知录
查古籍
搜索
夷坚志 夷坚乙志卷五 宋固杀人报
作者:
《夷坚志》洪迈
成都人宋固.为县之文学.乡耆长有病者.困卧境上.时大观四年.朝廷方行安济法.若有病者.则里正当任责.固惮于闻官.诱令过双流县牛饮桥.觉病者怀中有所挟.搜之得银十余两.乃取之.而推堕其人桥下.戒其徒勿得言.居无何.复至前处.失脚堕水中死.其尸出下流五十里外沙碛中.与病者尸合.若相抱持者然.三事王时亨说.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