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字典
词典
成语
古诗
国学
百家姓
中医文化
古籍分类
集部
子部
史部
经部
精选古籍
老残游记
老残游记续集
封神演义
喻世明言
周朝秘史
昭君艳史演义
醒世恒言
汉代宫廷艳史
警世通言
双凤奇缘
查古籍
搜索
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四.禁争殴
作者:
《练兵实纪》戚继光
自己军士头目,两相斗殴,不论曲直,各捆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若军士与非管队总,队总与非管旗总、车正,旗总、车正与非管百总,百总与非管把总,把总与非管千总争殴者,先治其卑者以不守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若与本管争殴者,以殴父母论,定行军法从事。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