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灾
kān zāi
  • 拼 音:kān zāi
  • 注 音:ㄎㄢ ㄗㄞ
  • 繁体字:
提交资料
  • 基本解释

    清 制,地方发生灾情,由督抚委派官员勘定受灾程度,六成以上的为成灾,五成以下的为不成灾。然后结报督抚,限期奏闻。夏灾限六月报完,秋灾限九月报完。